成银成银纪发〔2017〕3号
根据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相关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在深化拓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工作中深化整改“靠山吃山现象突出”、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教工委函〔2017〕40号)要求,现就深化整改“靠山吃山现象突出”、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坚持弛而不息、久久为功,统筹推进新老问题一起解决,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正风肃纪常态化、健全制度常态化,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巩固发展全省教育系统良好政治生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整改“靠山吃山现象突出”。对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相关部门重点对以下问题逐项自查检视,深化整改。
1.高校基本建设管理问题。高校基本建设招标操作不够规范、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程序不到位、监管责任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招标,基建管理人员内外勾结,徇私舞弊,违纪违规案件频发等问题。
教育厅责任处室(单位):发展规划处
学院责任单位: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2.高校物资采购管理问题。个别学校存在无预算采购物资、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采购、个别人员“吃回扣”等问题。
教育厅责任处室(单位):财务管理处
学院责任单位: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3.教育收费及经费管理问题。一些普通高中占用学生节假日集体补课和上新课,并违规收取补课费;一些学校和教师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或购买指定书店教辅材料,获取回扣;中职学校违规一次收取多学期学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及巧立名目收费,违规注册虚假学籍套取国家资金;个别地方和学校挪用侵占教育经费;个别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不够规范。
教育厅责任处室(单位):基教处、职成处、财务管理处、科技研究生处
学院责任单位:财务处、教务科研处
4.干部管理监督问题。高职院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培养培训机制不够完善、轮岗交流机制未完全落实、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监督管理上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问题。
教育厅责任处室(单位):组干处
学院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5.违规招生录取问题。部分地区和中小学校违规招生,存在权力寻租、权钱交易问题;部分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违规承诺升学或用模糊文字误导学生报考;个别高校招生,特别是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中出现招生宣传不实、虚假等损害考生切身利益问题。
教育厅责任处室(单位):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教育考试院
学院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
(二)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对照《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明确的整改事项,重点对以下问题逐项自查检视,深化整改。
1.脱贫攻坚方面。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层面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不到位,在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方面的问题。
教育厅责任处室(单位):基教处、高教处、职成处、财务管理处
学院责任单位:教务科研处、财务处、对外交流与社会服务中心(校企合作办公室)
2.干部作风方面。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教育厅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党办
学院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学院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3.民生民利方面。学校招生、转学、职称评定等领域内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普通高中阶段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过程中的择校乱收费问题。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吃拿卡要、收受家长礼金礼品和吃请、校外开设补习班、辅导班等师德师风问题。
教育厅责任处室(单位):基教处、高教处、人事教师处
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教务科研处、人事处
4.其他方面。教育资助、科研项目等存在的问题。
教育厅责任处室(单位):资助中心、科技研究生处
学院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教务科研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三项整改“回头看”工作中深化整改“靠山吃山现象突出”、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年度深化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查找解决问题的重要载体,以弛而不息的精神推进整改事项再审视、整改任务再落实、整改成果再拓展。
(二)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对照上述两大项、9小项重点任务内容,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主要任务分解表(附件2)对照主要任务逐条开展自查自纠,撰写自查自纠与整改工作报告(附件3)。对经过自查发现仍然存在或者有可能反弹的问题制定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和预期成效,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各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并将自查自纠与整改工作报告电子稿报学院纪委办公室(22628789@qq.com)。
(三)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专项治理台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逐项进行。注意留存相关支撑材料备查。纪委办公室将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开展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到实处。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对口处室(单位)采取专题督导、随机暗访、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督促指导。
(四)严肃执纪问责。在深化整改过程中,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深化整改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依纪依规认真调查处理,并严肃问责追究。对专项治理和重点督办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通报,充分发挥案件查处震慑作用,真正把纪律规矩挺起来、严起来。
(五)构建常态长效。各单位要注重将深化整改“靠山吃山现象突出”、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经验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要点要求加强重点领域建章立制,着力解决引发“靠山吃山现象突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努力构建常态长效。
附件1:通知名词术语解释
附件2:深化整改“靠山吃山现象突出”、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任务分解
附件3:自查自纠与整改工作报告(模板)
中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
成都校区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广场路北二段60号
联系电话:028-87979222
宜宾校区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凤凰大道18号
联系电话:0831-3306222
川公网安备 51012402000532号 蜀ICP备05022230号-3 网站建设:成都三以网络